法律分析:停车场负责。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正常停放,车主与停车场管理方属于有偿保管合同关系。这时停车场有义务避免车辆遭受损伤,如果发生划伤、高空坠物砸伤等,停车场需承担赔偿责任。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