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踩点打卡下班,老板有权开除吗?

如题所述

踩点打卡下班,老板没有权利开除,但会给老板留下不太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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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30
员工按时下班是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老板没有权利开除员工。如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员工,则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如因合同到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2个回答  2023-08-01
员工每天“踩点上班,到点下班”,但只要没有迟到、早退,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公司不能对这类员工采取任何处罚措施,也不能歧视他们,这是基本常识。换句话说,员工不等领导下班就先走,这是他们的正当权利。况且,员工只要把当天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下班之后继续留在公司也没有实质性意义,只是做样子给老板看。从这个角度看,这应该是一种正常现象,引发网友热议反而显得不正常。
年轻人“下班不走还等什么,等着管饭吗?”“是去挣钱,不是去卖命”的姿态竟让人直呼“过瘾”。从表面上看,主要是现在90后职场新人的行事作风与陈旧的职场“潜规则”有很大不同,这也是近年来不少企业老板和HR“借题发挥”最多的一点。现实职场中,普通员工到底什么时间下班,很多公司员工可能自己都说不清,而是根据老板、上司的时间来定。“老板不走我不走”甚至被不少职场人士奉为职场“宫斗”的圭臬。而且,对于不少“打工人”来说,加班是家常便饭,“早下班,也是把工作带回家里做”。
要明白一点,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员工加班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同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下班就走”的理念中,还要读懂90后心态的转变。90后职场人更在意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敢于对企业畸形加班文化说“不”。如果这种态度成为合力、成为常识,“水深火热”中的前辈们是不是也要感慨一句“幸亏有你们”?需要提醒的是,企业老板、HR都要转变思维,不能再把“老板不走我不走”当成员工对企业作奉献的标准。企业要发展,更重要的还是看员工的工作效率、工作业绩,这也是企业遏制员工上班摸鱼现象的治本之策。
第3个回答  2023-09-21
他没有做错。如果想开除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须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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