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欠别人的钱,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老子买的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现法院能强制执行儿子的房子吗?有法

老子欠别人的钱,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老子买的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现法院能强制执行儿子的房子吗?有法律依据吗?

如果是父亲欠别人的钱,但房子是登记在儿子名下,是不能执行儿子房子的。
该房屋可以认定为父亲对儿子的赠予。
儿子不是被执行人,法院无权查封、拍卖儿子名下的房子或者其它的财产。
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在谁的名下,该财产就是谁的。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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