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我是你的话,我会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然后给对方打个电话,告诉对方我爱过他,但是现在不爱了,我走了,这就是分手了,咋的还得等着对方说好,然后去办个分手手续才能分手吗。
他爱上你的时候也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啊,那么你不爱他了,难道还非得经过他的同意吗,他爱上你的时候你不同意,他非得追求你,死缠烂打以后你同意了,这会儿你不爱他了,难道还得死缠烂打的跟他说明,然后得到他的肯定,这样子才能算是分手吗。
要是我的话,我觉得没有直接消失都算是不错的了,如果我不喜欢了,不爱了,我提出分手,无论你是否接受,在我这里都算是分手了,我不希望再在这段不爱的感情里纠缠了,我也不希望再浪费你的感情,也不希望再浪费我的时间了,我们的青春都很宝贵,是的你爱我,但是我不爱你了,我不爱你所以我要走了,至于你什么时候能走出这感情,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不是吗。
所以你不同意,我也要分手,并且我自认为,从我提出分手那一刻起,你就是我的前任了,我不可能因为你的不同意,然后还留下来,再跟你住一起,非得等到你同意以后再搬走,或者非得等到你点头以后我们才算分手,咋的这段感情只能你一个人说了算是不,是不是你说分手我不同意,咱俩也就还是情侣啊。
这是民间自我约束,我们没有领证,不需要走什么程序,我只是告诉你我不爱你了,知会你一声,然后我该走就走了,你难过,伤心,痛苦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了,没办法我也知道这很绝情,但我觉得我不爱你,再跟你在一起,会更绝情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