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09年6月本科毕业生,在提供面试确认材料的时候需要提供报名推荐表,但是档案和户口已经迁至人才市场而学校已经放假的情况,我在百度上看到过类似的问题,很多人提到可以用就业推荐表,我想问问那个就业推荐表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吗(就是一式四份,自己保留一份的那个)?
另外,我报考的职位并不要求是应届生,当时填材料的时候选了应届生只是希望有更多的选择,有没有人是类似情况呢,怎么处理的?希望知道的朋友指点一二,在这先谢过了!
首先谢谢夏日里飘起的雪的回答,这样说来就业推荐表是由各个学校自己制定并发放给学生的吗,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比如说像就业协议书是有教育部的编号的,人手一份。)如果毕业时学校没有发放过这个表格,那还是得回校补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