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结婚,男方迁户口到我家,2008年4月我家房屋被政府征用,按人口分的270平米共计3套房子。2011年元月离异,当时其中一套房产证已经上交办理中,男方口头承诺他名下平方给小孩。离婚协议上之注明无夫妻共同财产和无夫妻共同债务。请问刘律师这种情况男方否认他的口头承诺并要求他的平方所得房屋划归他名下,该怎么办?
户主是我爸爸,当初签协议我们一家5个人都是共有人。但是现在离婚了,想要去除男方的姓名。而且当初他是口头承诺他的50个平方给我们的小孩。现在真的拿到房产证了,他就要求他自己的那份要单独给他
追答这需要另案处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