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离婚后如何分配

2007年结婚,男方迁户口到我家,2008年4月我家房屋被政府征用,按人口分的270平米共计3套房子。2011年元月离异,当时其中一套房产证已经上交办理中,男方口头承诺他名下平方给小孩。离婚协议上之注明无夫妻共同财产和无夫妻共同债务。请问刘律师这种情况男方否认他的口头承诺并要求他的平方所得房屋划归他名下,该怎么办?

  此种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二、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补偿差价的安置房
  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即使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在前面的陈述中,已经讲清楚,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拆迁。不管是不是补偿差价取得的房屋,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列入分割范围。但是,由于近几年房价飞速上涨,婚后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由于市场价格的影响,已经比获得安置房时要高出很多,此时,呢?此时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因市场原因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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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2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第2个回答  2014-07-22
你好!
1、关键看拆迁安置协议上有没有你的份额。
2、孩子的份额和大人是两码事情。
3、这种情况一般不能放在离婚诉讼中解决。
4、需要另案诉讼。
分配房屋的时候,如果你们一家作为安置人口是有权要求分配一套房屋的,这时你们应该争取,如果这时你们放弃,那以后再主张就比较困难了。追问

户主是我爸爸,当初签协议我们一家5个人都是共有人。但是现在离婚了,想要去除男方的姓名。而且当初他是口头承诺他的50个平方给我们的小孩。现在真的拿到房产证了,他就要求他自己的那份要单独给他

追答

这需要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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