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杀人要不要偿命?

如题所述

俗话说,杀人偿命。但是在法律上,并非所有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都应该被判处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使用死刑。不仅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审判的时候”应包括因刑事犯罪被羁押的整个期间。“怀孕的妇女”既包括正在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羁押期间被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妇女。

(2)过失致人死亡的,依照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3)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死亡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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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9
精神病杀人时不负担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不用判死刑,就是不偿命。
但是监护人必须像被害家庭给予一定经济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27
我认为,这不是杀人者有精神病,而是司法工作者得了精神病!三岁小孩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为什么精神病就可以不负责任呢?既然知道精神病随时可能危害人类,为什么相关司法机构不采取措施让老百姓活得安全一些呢?为什么还要“放虎归山”呢?这不是简单的失职,而是司法精神病不作为!是司法草菅人命!如同精神病杀人可以不担责任一模一样!如果说人没有犯精神病就不知道可以被理解和接受,但已经杀人的精神病还不处理任其流浪社会,不是在故意制造新的杀人案件吗?
第3个回答  2010-01-19
那要分析具体情况,如果他杀人的时候神志清醒,那他就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他杀人的时候神志不清,那就不用负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10-01-19
间歇性的,如果是在发病期间是不需要的!!
但家庭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在清醒时,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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