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被偷了,小偷已经抓住了,现在该怎么要回来呢?

09年8月底被偷的,10年元月份被抓到了,包里有手机、证件、银行卡、还有3000多的现金。请问我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该怎么弄呢?要不要进行民事诉讼?要有什么手续啊?

可以、、民法上最少的诉讼时效也有1年,况且也是比较特殊的情况才是按照1年算,你这连半年都不到,完全可以、、这点放心、、

既然抓到了,那就告啊,其实我觉得没必要,小偷这年代都跟老鼠一样,眼不见心不烦了,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小偷拒不承认或者不给返还,那你就告,反正他小偷这点身份,以及所偷你的东西你都能表达清楚,你完全可以胜诉、、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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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1
公安机关会退回的啊?如果没有 你去派出所问一下
也有可能被犯罪份子弄没了
第2个回答  2010-01-11
去公安局申请,公安不给的就等刑事附带民事中的赔偿吧。
第3个回答  2010-01-11
把你的情况给公安说 然后和小偷调解 这样处理才不会很麻烦
第4个回答  2010-01-11
办案单位如果不能追缴赃物,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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