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与权益法分红业务的异同?为什么?

如题所述

请允许我从权益法的3个角度分别来回答你,后面再说成本法。
角度1:
不要把投资方想象成投资方,你就认为投资方就是企业的老板之一,我投入的部分就相当于我是企业的一个大股东。好了,作为股东,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结利润,我盈利了,对不,我要调增我的所有者权益(也就是调增长投)。分红的时候,相当于我!作!为!老!板!给!别!人!分!红!啊!我是不是要减少我的权益(也就是减少长投)。
角度2:
所谓权益法,就是投资方 面对受资方时,时刻紧盯受资方的所有者权益。受资方所有者权益一变化,投资方就要相应变化,这是“权益”法的本质。现金分红时,是不是受资方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投资方一看,你减少了,我也要跟着减少,所以冲减长投。
角度3:
受资方在资产负债表日结利润时,作为长投,我们已经受益了,计入账面价值了对吧。那么人家再分现金股利,还要受益一次吗?
假设你看了我的答案,对成本法的损益调整和分红方式又迷惑了。我来一并解释。成本法下,我作为投资方具有控股权,说白了公司就是我的。回想一下各个教材第一章,都在说,作为股份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不退还投资者投资,而只享有收益,对吧。所以,我的长投成本不变,而分红作为投资收益。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有问题可以随时提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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