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罚款以后单位又第二次罚款合理吗?

我是公交驾驶员因两个方向信号灯设在一条线上,导致我误判闯了红灯,回头去交通队交200元罚款,结果单位又罚我200合理吗,2019年十月份发生的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用人单位有可能会对员工在工作中所犯的错误多次处罚,这是劳动法所禁止的,比如有的单位在当月扣除奖金之外,又在季度奖金或是年终奖金里继续扣除,都是被劳动法所禁止的。如果用人单位执意如此,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是申请劳动仲裁,之后换一家单位继续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许多企业认为只要将规定罚款内容的规章制度向员工进行公示,则罚款规定即视为生效。但是在法律上,罚款属于财产罚范畴,法律对财产罚具有严格的操作程序。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罚款处罚实行罚款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的制度。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因此在法律上,罚款的权利主体只有行政机关,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处罚。当前大多数企业往往在规章制度中有对劳动者违纪等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其依据来源于1982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即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不能依据此条例行使权利。而且,自2008年1月15日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自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包括对职工处予罚款在内的内容已经废止。所以单位对你的罚款明显违反上述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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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0
交通管理部门对你罚款二百,这属于行政处罚。公交公司对你罚款二百,这属于公司内部对员工的奖惩,如果公司奖惩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的,那么公司有权对你进行罚款。
第2个回答  2020-01-20
这个应该是合理的,你违章罚款他们不敢乱来的,罚的款私人也得不到,放心
第3个回答  2020-01-20
噢,这个若没损害到单位利益,第二次应属滥用处罚权,可以拒绝缴款
第4个回答  2020-01-20
如果单位的绩效考核方案里面有相关规定,就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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