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2-21
没有关于设计变更超过多少应当重新出设计图的规定,但是现在是市场经济,业主要求重新出图,乙方一般应当执行。再说,设计变更都超出30%了,如果没有蓝图,将来业主如何根据图纸维护检修呢?
第2个回答 2018-09-27
已废止的规范--“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才有规定:4.2.9 ......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在新的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及条文说明 GB/T 50328-2014 ”已经取消这条规定了。
另外“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标准JGJ/T 185-2009”中并没有关于“设计变更达到原设计的1/3或者35%时必须出具新的图纸“的规定。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一、相关依据如下:
1、根据《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第4.2.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但部分地区将这个“1/3”变成了30%或其它大致接近的数值。
2、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第9章 竣工图(D类)内容与要求:“竣工图绘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也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
二、由此可见:“设计变更超过原设计30%需要重新出具设计蓝图(应该为重新绘制竣工图比较准确)”,这句话是有依据的,但这项工作应该是甲方的责任,施工方、设计方或监理方均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甲方的特殊位置一般均由施工单位或设计来做这项工作了,但这不等于就应该属于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责任,这点要搞清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