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六不准

如题所述

防溺水做到“六不准”:
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五、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六、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全社会都希望青少年健康成长,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但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近年遭遇意外事故死亡的青少年约8万人,位居青少年死亡原因的首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学生们的活动领域越来越宽,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多,他们的自身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
天气逐渐转热,预防溺水安全问题渐成为全社会的热点话题。江、河、湖、海、小溪和池塘给人游泳带来欢乐和享受,也潜伏着安全危机,学生游泳前多一分准备和清醒,就多一分安全和欢乐,更可避免溺水带来的后悔、遗憾和悲痛。
为了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增强广大学生预防溺水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树立自护自救观念,掌握预防溺水安全知识,正确处理各种溺水危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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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2
防溺水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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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0-12

教育部致信全国中小学生家长 严防溺水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扩展资料:

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信中指出,要有效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以下是全文:

一段时间以来,学生溺水事故频发,多名学生溺亡,令人十分痛心。为有效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教育部已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中小学校会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学生家长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正值夏季,暑期也即将到来,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重点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教育部致信全国中小学生家长 严防溺水做到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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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03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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