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他欠我五千块钱,打了欠条,这个我应该要吗?

如题所述

你要,要钱那是你的理由,你不要,那是你的另一半想法,(即然不做朋友)了,凭他的欠条可以要回五千元,他如要赖帐,你可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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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07
肯定得要的!这个男的,如果还算男人,就应该主动给,而不是等你要!他不主动给,起诉他!
第2个回答  2015-01-07
当然得要!兄弟之间,父子之间都要明算帐,何况是前男友!如果他有心还你,你很容易就要回,如果他存心不还你,那你也没办法。因为你们私下所签的借条,没有起到任何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15-01-07
因人因事而异吧,钱倒也是小事,但如果你觉得自己拿这个钱也不会亏欠,也可以不还,因为女孩子嘛,交过男朋友后总是会在某些地方受到一些损失的。但如果你拿了这笔钱,心里总觉得欠他的,那么就必须还给他,这样你心里会有释然的感觉 。其实吧,无论男女,交往都还是单纯的好,别被对方的金钱诱惑。是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但是利用你的爱来交换金钱,把金钱凌驾于爱情之上,那可就大错特错了。追答

好好想想吧!

第4个回答  2015-01-07
看情况,如果以前在一起时他出钱多,或购买礼物较多,就不一定去要,当然他想还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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