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党员关系的时候最后应该交回原单位的回执丢了怎么办?

以前在A地上班,现在回B地。转关系的时候,先去A地的组织部开了介绍信,带回到了B地,又去B地组织部开了介绍信和回执之类的,去B地的机关党工委,后来B地机关党工委给了我一份类似回执一样的东西,是要交还给单位的,现在找不到了?怎么办啊?有什么补救措施吗?那我的党员关系到底转回来没有啊?

你在办理程序上出错误了。转党组织关系的正规程序:第一,转出地基层党委要在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时,对党员进行必要的行前教育,要求党员珍惜政治身份,及时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同时,要在介绍信存根处详细记录党员的联系方式,在没有收到回执前,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及时与转入地党组织和党员本人联系,了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督促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第二,转入地基层党委要切实履行回执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在接到党员组织关系后,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回执通过邮寄和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地基层党委,保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严肃性。第三,各基层党委都要从留存党费和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配备传真机或购买信封、邮票等传送回执的必要用品,从物质上为工作人员传送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为保证党员基本信息的连续性,对于不能携带党员档案的,转出地党组织负责提供电子版党员信息或党员卡片。
如果真的丢失了回执,需要与b地的党组织联系,按照正规程序补办或者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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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4
向组织说明情况,开个接收证明即可
第2个回答  2014-07-14
拿上材料,说明原因,重新开一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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