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户口在本村,但是本人不在本村住,现在想回来住了但是没有办理宅基地证,原来的房屋也塌了

事情是这样的,户口在本村,但是本人不在本村住,现在想回来住了,但是在国家确权办理宅基地证的时候没有办理,现在原来的房屋也塌了,村里把我的宅基地分给本村其他村民了,而他也在我的宅基地上办理了宅基证,我怎么才可以要回来?

根据您的描述,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坍塌,您有没有及时申请翻盖,土地使用权收回集体所有,您现在无权要回了。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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