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靖请先命吊赠使,待其不恭,然后加兵,宪宗从其议 文言文翻译

如题所述

这句话必须完整解释。整段话是:

吴少阳死,其子元济擅主留务,宪宗怒,欲下诏诛之。弘靖请先命吊赠使,待其不恭,然后加兵,宪宗从其议。
翻译:
吴少阳死后,他的儿子吴元济擅自接替了他的职务,宪宗皇帝很生气,准备下令发兵诛灭他。张弘靖请求先派特使代表朝廷前往吊唁并赠送财物,等他日后有对朝廷不恭的言行时,然后再动武,宪宗皇帝采纳了他的提议。
词语解释:
留务:继续担任职务。这里指吴元济未经朝廷任命擅自接替了死者的职务。
吊赠使:某位重要人物去世,朝廷临时指派官员,代表朝廷前往吊唁,并赠予财帛给死者家属,以示抚恤慰问。这种差使称为吊赠使。
不恭:对朝廷不恭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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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0

这句话出自《旧唐书·卷七十九·韩滉(子皋、弟洄)张延赏(子弘靖、弘靖子文规、次宗)传》,前后文综合起来的原文如下:“吴少阳死,其子元济擅主留务,宪宗怒,欲下诏诛之。弘靖请先命吊赠使,待其不恭,然后加兵,宪宗从其议。”

参考译文如下:

吴少阳死后,他的儿子吴元济擅自做主继续担任(淮西节度使),唐宪宗大怒,想下诏杀掉他。张弘靖请求先下令吊唁他并加赠其节度使之职,等到他对朝廷有不恭的言行时,然后再武力征讨他,唐宪宗听从了他的建议。

注释:

1、吴少阳(?-814):中唐时期割据一方的节度使。沧州清池(今河北沧州东南)人。与吴少诚相友善。少诚得淮西,任为部将,并认之为弟。元和四年(809)少诚死,他杀少诚子而代之。朝廷不能制,即任为节度使。死后其子吴元济为帅。

2、元济:即吴元济(783-817)唐宪宗时叛藩的首领。沧州清池(今河北沧州东南)人。其父吴少阳为淮西节度使,治蔡州(今河南汝南)。唐代宗、德宗以来,淮西镇勾结河北诸镇,成为唐廷心腹大患。

3、擅主:擅自做主。

4、留务:继续担任职务。

(1)继续担任职务。北周庾信《代人乞致仕表》:“臣仲春之末,旧患渐加,双足颇蹇,四支不利……安可率此留务,溷兹恒典。”

(2)指留守、留台等所掌的政务。《宋史·吕端传》:“王地处亲贤,当表率扈从。今主留务,非所宜也。”清钱谦益《大司马吉安茂明李公参赞机务序》:“李公之品地在玉铉大斗之间,当宁深知之,固将参预密勿,在帝左右,留务之简,特以为传遽云耳。”

5、宪宗:即唐宪宗(778-820)。本名李淳,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人。唐朝第11位皇帝,805-820年在位,唐德宗李适孙子、唐顺宗李诵长子。贞元四年(788)册封广陵郡王。贞元二十一年(805)立为太子,改名李纯,监国理政。同年八月继承皇位。在位期间励精图治,重用贤良,改革弊政,勤勉政事,力图中兴,从而取得元和削藩的巨大成果,重振中央政府威望,史称“元和中兴”。元和十五年(820)驾崩于大明宫中和殿,享年43岁。谥号昭文章武大圣至神孝皇帝,庙号宪宗,葬于景陵。

6、弘靖:即张弘靖(760-824)。字元理,唐代藩镇节度使、宰相、书法家,中书令张嘉贞之孙,尚书左仆射张延赏之子。画家张彦远祖父。以荫为河南参军。元和(806-820)中拜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高平县侯,出为河东卢龙节度使,迁太子少师。工书法,幼学元常(锺繇);自镇蒲陕,迹类子敬(王献之);及处台司,乃同逸少(王羲之)。书体三变,为时所称。元和六年(811)裴琯所撰唐魏博田绪遗爱碑,为其正书。

7、吊赠使:吊唁并加赠其节度使之职。

吊赠:吊唁并赠送财物。汉刘向《说苑·敬慎》:“先君薨而不吊赠,是无哀吾丧也。”《新唐书·百官志一》:“凡出蕃册授、吊赠者,给衣冠。”

8、不恭:不尊敬;不严肃。

(1)不尊敬;不严肃。《尚书·盘庚中》:“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孟子·万章下》:“(万章)曰:‘却之,却之为不恭,何哉?’”宋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十一:“斯盖罔道不恭,为天罚也。”单复《蜗牛》:“这虽然有些不恭,也有些不伦不类,但我前面说过,有些联想,是很奇特而引人深思的!”

(2)不奉行;不重视。《魏书·律历志上》:“今徒教乐童书学而已,不恭乐事,臣恐音律一旷,精赏实难,习业差怠,转乖本意。”

9、加兵:发动战争;以武力进攻。

(1)发动战争;以武力进攻。《韩非子·有度》:“(魏安釐王)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史记·魏公子列传》:“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馀年。”《周书·王罴传论》:“梁人为之退舍,高氏不敢加兵。”宋俞文豹《吹剑四录》:“刘漫塘遗之诗曰:‘……加兵杀僇非仁矣,纵火焚烧岂义欤?’”

(2)增加兵力。《三国演义》第59回:“众将又请曰:‘丞相每闻贼加兵添众,则有喜色,何也?’”

附录:《旧唐书·卷七十九·张弘靖传》原文全文

【原文】

子弘靖,字元理,雅厚信直。少以门廕授河南府参军,调补蓝田尉。东都留守杜亚辟为从事,奏改监察御史里行,转殿中侍御史、内供奉。留守将令狐运逐贼出郊,其日有劫转运绢于道者,亚以运豪家子,意其为之,乃令判官穆员及弘靖同鞫其事。员与弘靖皆以运职在牙门,必不为盗,坚请不按。亚不听,遂以狱闻,仍员及弘靖出幕府,有诏令三司使杂治之,后果于河南界得贼。无何,德阳公主下嫁,治第将侵弘靖家庙。弘靖拜表陈情,具述祖考之德,德宗慰抚之,不令毁庙。又献赋美二京之制,德宗嘉其文,擢授监察御史。转殿中侍御史、礼部员外郎;迁兵部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知东都选事;拜工部侍郎,转户部侍郎、陕州观察、河中节度使;拜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吴少阳死,其子元济擅主留务,宪宗怒,欲下诏诛之。弘靖请先命吊赠使,待其不恭,然后加兵,宪宗从其议。寻加中书侍郎平章事。盗杀宰相武光衡,京师索贼未得。时王承宗邸中有镇卒张晏辈数人,行止无状,人多意之,诏录付御史陈中师按之,皆附致其罪,如京中所说。弘靖疑其不直,骤于上前言之,宪宗不听,竟杀张晏辈。及田弘正入郓,按簿书,亦有杀元衡者,但事暖味,互有所说,卒未得其实。又杀张晏后,宪宗欲遂伐承宗。弘靖以为戎事并兴,鲜有济者,不若亻并攻元济,待淮西平,然后悉师河朔。宪宗业已北讨,不为之止,然亦重违其言。弘靖知终不听用,遂自陈乞罢政事。俄检校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太原节度使。行未及镇,果下诏诛承宗。弘靖以骤谏不行,宜用自效,大阅军实,请躬讨承宗。诏许出军,不许自往。俄而魏博、泽潞悉为承宗所败,有诏赏其前言。弘靖即间道发使恳喻承宗,承宗因亦款附。旋征拜吏部尚书,迁检校右仆射、宣武军节度使,时韩弘入觐之后也。弘靖用政宽缓,代弘之理。俄以刘总累求归阙,且请弘靖代己,制加检校司空平章事,充幽州、卢龙等军节度使。

弘靖之入幽州也,蓟人无老幼男女,皆夹道而观焉。河朔军帅冒寒暑,多与士卒同,无张盖安舆之别。弘靖久富贵,又不知风土,入燕之时,肩舆于三军之中,蓟人颇骇之。弘靖以禄山、思明之乱,始自幽州,欲于事初尽革其俗,乃发禄山墓,毁其棺柩,人尤失望。从事有韦雍、张宗厚数辈,复轻肆嗜酒,常夜饮醉归,烛火满街,前后呵叱,蓟人所不习之事。又雍等诟责吏卒,多以反虏名之,谓军士曰:“今天下无事,汝辈挽得两石力弓,不如识一丁字。”军中以意气自负,深恨之。刘总归朝,以钱一百万贯赐军士,弘靖留二十万贯充军府杂用。蓟人不胜其愤,遂相率以叛,囚弘靖于蓟门馆,执韦雍、张宗厚辈数人,皆杀之。续有张彻者,自远使回,军人以其无过,不欲加害,将引置馆中。彻不知其心,遂索弘靖所在,大骂军人,亦为乱兵所杀。明日,吏卒稍稍自悔,悉诣馆,请弘靖为帅,愿改心事之。凡三请,弘靖卒不对。军人乃相谓曰:“相公无言,是不赦吾曹必矣,军中岂可一日无帅!”遂取朱洄为兵马留后。朝廷既除洄子克融为幽州节度使,乃贬弘靖为抚州刺史。未几,迁太子宾客、少保、少师。长庆四年六月卒,年六十五。

元和初,王承宗阻兵,刘总父济备陈征讨之术,请身先之。及出军,累拔城邑。总既继父,愿述先志,且欲尽更河朔旧风。长庆初,累表求入朝,兼请分割理之地,然后归朝。其意欲以幽、涿、营州一道,请弘靖理之;瀛州为一道,卢士玫理之;平、蓟、妫、檀为一道,请薛平理之。仍籍军中宿将,尽荐于阙下,因望朝廷升奖,使幽、蓟之人,皆有希美爵禄之意。及疏上,穆宗且欲速得范阳,宰臣崔植、杜元颖又不为远大经略,但欲重弘靖所授而省其事局。唯瀛、莫两州许置观察使,其他郡县悉命弘靖统之。时总所荐将校俱在京师旅舍中,久而不问,朱克融辈仅至假衣丐食,日诣中书求官,不胜其困。及除弘靖,命悉还本军。克融辈虽得复归,皆深怀觖望,其后因为叛乱。初,总以平、蓟、妫、檀请薛平,于分裂之中尤为上策,而朝廷不能行之,竟致后患,人到于今惜之。

子文规、景初、嗣庆、次宗。

文规,历拾遗、补阙、吏部员外郎。开成三年十一月,右丞韦温弹劾文规:长庆中父弘靖陷在幽州,文规徘徊京师,不寻赴难,不宜尘污南宫,乃出为安州刺史。累迁右散骑常侍、兼御史中丞、桂管都防御观察使。

景初,历职使府,官止殿中侍御史。

嗣庆,位终河南少尹。

次宗最有文学,稽古履行。开成中,为起居舍人。文宗复故事,每入阁,左右史执笔立于螭头之下,宰相奏事,得以备录。宰臣既退,上召左右史更质证所奏是非,故开成政事,详于史氏,次宗尤称奉职。改礼部员外郎,以兄文规为韦温不放入省出官,次宗坚辞省秩,改国子博士兼史馆修撰。出为舒州刺史,卒。

    文规子彦远,大中初由左补阙为尚书祠部员外郎。景初子天保,嗣庆子彦修,次宗子曼容。延赏东都旧第在思顺里,亭馆之丽,甲于都城,子孙五代,无所加工,时号“三相张氏”云。(《旧唐书·卷七十九·韩滉(子皋、弟洄)张延赏(子弘靖、弘靖子文规、次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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