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遇到这种情况,项目要求在当地设分公司,并在当地交税,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啊?

我们公司遇到这种情况,在浏阳有个项目,工程合同是和我们长沙总公司签的,所有的材料款都总公司的账户转的,开的专票也是总公司的,工程做了一大半,项目甲方付款了,说要我们浏阳分公司开发票给他,他才付工程款,长沙总公司开的发票不接受。---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啊?

首先,你们分公司有资质开发票吗?如果有,则由分公司开具发票给项目甲方,然后再由长沙总公司开具发票给分公司,分公司收到款后全额汇给长沙总公司。对于分公司来说无论是发票还是款项,都是一进一出,属于代收代付性质。但保险起见,最好能草拟一份三方协议,注明该项目部分款项由分公司代收代付,同时在长沙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将分公司开具发票的这部分业务作为关联性质剔除(本身就有总公司的发票冲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