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蒜苗的种植前景如何

如题所述

从蔬菜产销形势看大蒜产业发展趋向
由上述蔬菜产销形势的发展可以预见今后大蒜产业发展将突出: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实施全程质量监控,着力提升产品竞争能力,加速产品向工业食品生产方向延伸,逐步使大蒜产业向"质量效益型"模式过渡。
1.稳定栽培面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缩减不适于种植及无优势产地种植面积据资料,全球大蒜栽培面积80万公顷,总产量762万吨,单产9.5吨/公顷(633kg/667m.2),最高可达46.6吨/公顷(2704kg/667m.2)。我国大蒜种植面积30多万公顷,约占亚洲1/2,占世界总面积1/3,产量300多万吨,单位面积产量为9~15吨/公顷(600~1000kg/667m.2)。
山东金乡县脱毒蒜单产曾达到3000多kg/667m.2,提高单产还有很大潜力。
2.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实施无公害化生产全程质量监控采用优质、脱毒、抗病、抗虫、耐贮、适销品种。应用现代农业新技术进行无公害化测土施肥、按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按产品标准对产品实施检测和认证。
3.提升产品竞争能力着力发展以外贸企业和加工厂为龙头带动基地、实施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化生产,逐渐扩大田间作业机械化范围,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商品合格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能力。
4.建立出口大蒜技术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大蒜外贸规模,加速产品向工业食品方向延伸在我国加入WTO后,面对各成员国对我国出口农产品可能设置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必须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以备应对可能发生的事件。
由于工业食品在品种、质量、营养、卫生、安全、方便和保持稳定供应等方面,更适应于人们对食品越来越高的要求以及现代快节奏生活的需要,因此随着现代化的进展,工业食品将在人民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地位。据资料,世界发达国家工业食品在食品消费中所占比重逐步增大,有的高达80%左右,而我国目前仅占25%。工业食品的范围已不仅仅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加工,而已泛指对原料、产品贮存,半成品和成品加工以及营养成分的分离、提取、重组等。目前我国已开发的速冻蒜米、腌制蒜米、脱水蒜片、蒜粉、大蒜饮料以及正在研制和开发的大蒜油、大蒜素等,不但可消化大量的产品,而且可大幅度提高产值(如蒜油耗料比为1:300~400,每公斤售价30~50美元)。工业食品的开发当然对外贸出口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我国现代化的进展和人民生活的进一步提高,大蒜工业食品国内市场的开发是否也应予以一定的关注?!
二、蔬菜出口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大蒜出口的发展
据资料,2000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值为156亿美元,园艺及加工品出口创汇39亿美元,占出口值的25%。其中蔬菜为20.3亿美元,占园艺产品的52.1%。加入WTO后如何进一步稳定和持续扩大出口,将是提高蔬菜经济效益、缓释蔬菜总量过剩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 蔬菜出口现状
1. 出口总量与金额
近年我国蔬菜出口总量持续增长,但由于单价下降,出口金额却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直至2000年后才开始有较大幅度回升,出现这种情况除受国际市场价格影响外,还与产品质量不高以及厂商无序恶性竞争有关,值得进一步总结和引起警惕!
我国大蒜出口,在20世纪90年代已居蔬菜出口前茅达到32万吨,出口金额达1.1亿美元,但1995年跌到低谷,徘徊回转,直至1999年后才开始大幅回升,至2000年才恢复至1993年水平,其中五年的低谷和徘徊尽管与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及与韩国等发生大蒜贸易战等原因有关,但质量差距、精细加工产品出口薄弱等自身原因值得进一步探究。
2.出口的主要目的国家及出口省(区)份
我国蔬菜出口到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出口量主要集中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据资料,2000年出口量最大的前10位的国家为:日本(114.1万吨)、香港(42.9万吨)、韩国(15.7万吨)、荷兰(11.3万吨)、美国(11.0万吨)、德国(10.7万吨)、新加坡(10.6万吨)、俄罗斯(10.4万吨)、印尼(9.9万吨)、马来西亚(9.2万吨)。由上可见,我国蔬菜出口目的国以及出口量都比较集中,尤其是近年对日本、韩国出口急剧增加,这种过分单一的局面将带来一定风险,值得今后注意和重视。
据1999年海关总署资料,我国大蒜出口到世界78个国家,其中数量在0.5万吨以上的依次为印尼(3.76万吨)、荷兰(3.39万吨)、阿联酋(3.08万吨)、日本(2.49万吨)、新加坡(2.15万吨)、巴西(2.07万吨)、哥伦比亚(1.16万吨)、马来西亚(1.09万吨)、缅甸(0.98万吨)、印度(0.89万吨)、韩国(0.71万吨)、香港(0.64万吨)、越南(0.59万吨)、沙特阿拉伯(0.56万吨)共14个国家,主要集中在亚洲,今后应在稳定发展对亚洲出口的同时积极开拓拉美市场和欧美市场。
从提供出口蔬菜的地区来看,据1999年海关总署资料,我国蔬菜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的有山东、福建、浙江、广东和四川五个省份。而大蒜的出口主要集中在山东、江苏等少数几个省(区)份,出口产区较为集中将有利于提升大蒜产业发展的档次。
3. 出口产品结构和种类
我国出口蔬菜产品类型主要包括:保鲜蔬菜、腌渍菜(包括盐渍菜、糖渍菜、醋渍菜)、干制品(包括人工脱水和自然干制品)、罐头制品、冷冻保鲜蔬菜(速冻菜)以及汤菜类等六大类。其中保鲜菜出口近年有迅猛增长之势,比重已上升到占出口总量的60%左右。腌渍菜主要出口亚洲国家,出口量稳中有升,仅向日本每年就达20万吨左右。干制品出口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以30%递增速度增长,已占世界出口总量约三分之二(估计世界脱水菜年贸易量超过10万吨),出口品种达20多种,有脱水洋葱、大蒜、胡萝卜、姜、青刀豆、花椰菜、葫芦条等,主要出口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如宁波粮油进出口公司每年向美国出口脱水蒜片4000多吨,小葱、蘑菇片1000多吨。罐头产品主要有芦笋、番茄、蘑菇、荸荠、青刀豆等。冷冻保鲜蔬菜(速冻菜)出口种类较多,如速冻菠菜、姜块、豌豆、芦笋、菜豆等。近年出口量在30万吨左右,出口额约3亿美元。汤菜类出口目前数量很小,主要出口西欧、日本和香港地区。有资料表明,每年世界市场需汤菜近百万吨,香港年销量即达5000吨,60%从美国进口,由此可见,汤菜类以及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应当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
从出口的蔬菜种类看,据2000年海关出口统计,蔬菜分商品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种类,依次为洋蘑菇罐头(14433万美元)、鲜或冷藏蒜头(12058万美元)、水煮竹笋罐头(9743万美元)、芦笋罐头(7435万美元)、番茄罐头(6787万美元)、干蘑菇(6224万美元)、干块菌(5399万美元)、鲜或冷藏松茸(4174万美元)、鲜或冷藏洋葱及青葱(4118万美元)、盐水蘑菇(3861万美元)、冷冻菠菜(3208万美元)、紫萁(薇菜干)(3189万美元)、清水马蹄罐头(2365万美元)、黑木耳(1863万美元)、蕨菜干(1509万美元)、鲜或冷藏蒜薹及蒜苗(青蒜)(1365万美元)、鲜或冷藏胡萝卜及萝卜(1228万美元)、暂时保藏的小黄瓜(1110万美元)。由上可见,大蒜为仅次于洋蘑菇罐头而居第二位的出口蔬菜产品,蒜薹与蒜苗排序第17位。
(二) 蔬菜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述我国蔬菜出口现状中已提到:近年出口量虽增长,但价格呈下降趋势,保鲜蔬菜下降幅度最大,越是深加工产品下降速度越慢;由于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将导致市场结构脆弱,致使抵御可能产生的风险的能力下降以及初级产品、粗加工产品出口较多,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出口极少等问题,除此以外,还存在:
1. 蔬菜商品质量不符合出口要求
就总体而言,我国目前出口蔬菜质量亟待提高,据调查,蔬菜出口大省山东等地出口蔬菜基地产品质量符合出口标准的田间合格率,洋葱、菠菜、牛蒡不到70%,胡萝卜不到60%,大蒜仅为50%左右。低下的商品合格率,严重制约了出口蔬菜效益的提高,也直接影响了菜农种植出口蔬菜的积极性。
(1) 基地问题:不能妥善处理好基地问题,就难于有高质量的稳定货源,货源也难于达到较高的产品商品合格率。目前我国出口蔬菜基地大致上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临时性货源型出口蔬菜基地",仅仅为出口中介商等临时收购供货基地,既无合同,也无固定联系;第二类是与出口中介商、出口加工厂或出口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订单型出口蔬菜基地",这类基地由于双方签订合同,基地和生产相对比较稳定,但只收购合格的产品,厂商企业,一般不承担其它义务;第三类是出口蔬菜的公司自己建立的"产业型出口蔬菜基地",此类基地并非都在企业本身所拥有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农场或园区,而是以比较稳定的形式与农户签定合同,企业拥有自己的农业技术部门和技术力量,对农户从适销品种的提供、种植管理规范、产品产后处理等进行全方位指导和服务。此类基地稳定性较好,产品合格率、农民收入均相对较高,而且从体制上也不会给企业带来负担,值得尽力引导发展。
(2) 品种问题
由于对出口蔬菜品种有特殊要求,其特征特性,尤其是产品的形态、风味口感、品质,必须符合出口目的国的消费需求。因此在我国蔬菜产品由内销向外销出口转变过程中,一些适于国内市场销售的传统优良品种,有的已不能作为出口蔬菜的适销品种应用。例如我国原产的大葱和大白菜,不但地方品种资源异常丰富,而且也不乏优良品种,但面对进口国家要求大葱辛辣味轻,微甜,假茎叶鞘抱合紧实,切刀后叶鞘不离散(不脱壳),肉质致密、纤维少、脆嫩;要求大白菜球形较小,叠抱,球叶(心叶)色泽艳黄,结球较松散,脆嫩,适于生食等不同的消费习惯,为了出口需要,不得不引入国外品种。从山东省主要出口的大蒜、大葱、洋葱、生姜、萝卜、大白菜所采用品种来看,除大蒜、生姜外,基本上都采用了日本、韩国等国外品种。这种状况不但为外国种子公司占领中国蔬菜种子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由于种子昂贵也增加了出口蔬菜的成本。
出口大蒜虽采用了国内品种,但随着国际市场的拓展,对品质要求不但趋于多元化,而且要求越来越高。20世纪80年代国际市场要求蒜头直径不低于4cm,90年代后要求达到5cm以上的客户越来越多,甚至要求达到5.5~6.0cm以上,而且对蒜形均一性、周整性、皮色、蒜瓣数(包括要求独头或无夹瓣)、辛辣味、耐藏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由此可见,降低成本,建立完善的良繁体系,将脱毒大蒜技术成果迅速应用于生产,并选育适于国际市场多元需求的,各种适销优良出口大蒜品种已迫在眉梢!
(3) 规范化管理和产品标准问题
目前我国蔬菜生产仍处于"经验农业"阶段,还没制定出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出口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和出口蔬菜产品标准,蔬菜生产管理还基本依赖于经验,栽培技术水平较低,许多栽培管理技术未脱离短缺经济时代以产量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模式,例如"稀植"和"密植"虽只一字之差,但适当稀植却代表了以质量产出为主的新思路,因为适当稀植能显著提高品质及产品合格率。此外良种良法不配套,对某些由国外引入的适销新品种未能及时研究和采用相应的管理技术;优良有机肥短缺,大量使用化肥,导致品质风味下降、硝酸盐含量超标以及滥用化学农药不遵守科学用药规范,导致农药残留超标等等都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尽快制定出口蔬菜生产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出口蔬菜产量、质量以及产品商品合格率已是当务之急!由于出口大蒜在蔬菜出口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产地集中、生产规模较大、栽培季节及茬口较单一,栽培技术比较成熟、产业化经营程度相对较高,因此大蒜有良好条件走在出口蔬菜标准化前列!
(4) 采后处理问题
由于我国蔬菜贮藏保鲜设备简易、陈旧,采后预处理、分级包装和运输水平较低,自动化水平不高,冷链系统不健全,不能满足出口蔬菜发展的需要,加之在栽培、贮存、加工和运输环节的不规范作业严重影响到产品质量。常常是刚采收时具有优良的品质,但到达出口目的国时已成为不合格产品。此外也由于包装简陋、装潢水平低,达不到进口国家的要求或不能与进口国文化和审美观念习俗相吻合而失去了竞争力。例如从威海口岸销往韩国的很多鲜桔梗以及从连云港出境的牛蒡均因加工过程中不规范操作造成伤口或贮存过程中霉变腐烂而不得出口。大蒜情况相对较好,但如何进一步提高采后处理水平,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2. 安全卫生将成为蔬菜出口的瓶颈
就总体而言,当前我国已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由于积累的问题较多,妥善的解决还需要时间。但是对于出口蔬菜来说已处燃眉之急:
(1) 农药残留问题
目前蔬菜食用安全性正在得到改善。但蔬菜产品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最大残留量标准的比例较高。在我国加入WTO后的蔬菜出口贸易中,解决这一问题将成为应对进口国所设置的"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的关键。据我国有关监督检验测试部门2001年对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寿光等地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几次取样检测结果,超标不合格率有的竟高达20~30%。从全国的调查结果看,农药残留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生产中使用的高毒农药如甲胺磷、氧化乐果、呋喃丹、乙酰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对硫磷等,同时也由于不能科学地使用农药,导致一些农药残留量超标。如较严重的乙酰甲胺磷有的竞超标65倍。从蔬菜种类看,农药残毒超标以叶菜类最为严重,依次为豆类、果菜类和根菜类。出口蔬菜农药残留状况虽稍好于内销蔬菜,但仍是严重的隐患。例如1999年8月10日日本东京检疫所签发的"违反食品卫生法通知书"中,指称山东某地保鲜紫苏叶毒死蜱残留量超标,将由中国进口的紫苏叶全部销毁,使我方蒙受很大经济和信誉损失。又如2002年3月16日,日本经产新闻报导:根据农民运动全国联合本部调查,在东京都内的超市中销售的以中国产蔬菜为原料的两种冷冻食品中,有两种在日本几乎不使用的农药超标1.4~9倍;调查人员在东京都和山梨县6家超市中,对16种中国产蔬菜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和生鲜蔬菜进行了检查,其中冷冻毛豆和冷冻蔬菜超过安全标准。大蒜的状况较好,应率先向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产品和有机食品产品等层次更高的方向努力。
(2) 植物检疫问题
蔬菜产品进出口时,贸易国按检疫法规定,均需对蔬菜产品进行检疫。有时常因产品夹带了检疫对象有害生物或在包装箱、运输工具中发现有害生物而导致退货,如1998年从上海港出口的分别为17吨和200吨两批江苏产白蒜,因夹带咖啡豆象而被日方销毁;1999年山东某市有6个集装箱牛蒡出口日本,因携有根结线虫而被退运;同年,从南通口岸出口的一批蒜苗,因在日本入境口岸卸货开箱时,有虫从集装箱中飞出而被退货。此外原连云港动植物检疫局从白蒜的柳条包装箱中截获螨类、蠹虫类,而未能出口。为防止这类状况再出现,从事蔬菜出口的生产者及厂商企业,均应普及有关检疫的知识,将可能发生的事件,防患于未然。
(三) 关于发展大蒜出口,建立大蒜出口全程技术保障体系
2002年中国土畜进出口商会组织开展了《蔬菜出口技术保障措施》课题研究,提出了建立旨在保证出口产品安全性,防止进口国家和地区采取贸易壁垒,应对突然的技术性限制事件的出口蔬菜技术保障体系,值得稳步发展大蒜出口借鉴。
该体系由生产体系、法规体系、监督体系、信息体系、贸易体系组成。
生产体系:主要为生产提供服务,提高产品商品合格率,保证食用安全性。从生态环境、规模、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对基地进行选择和可持续发展建设;提供优质、抗病虫、高产、耐贮适销品种;根据华东、华南、西南、中原以及华北和青藏五大大蒜产区的不同生态特点以及进口国对大蒜质量的要求,制定科学的耕作、施肥制度和相应的田间管理技术规范;采用无公害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和以完善冷链系统为核心的采后处理贮运技术;并研究、引进、优化大蒜出口加工工艺,以生产适销的精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法规体系:主要为生产食用安全优质产品和规范化经营提供法律保障。在系统收集国内外有关法规并加以比较的基础上,制定、修定"出口大蒜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出口大蒜生产技术规程"、"出口大蒜产品质量标准"、"出口大蒜加工制品技术标准"(从原料选用、加工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出口大蒜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出口大蒜生产加工企业向国外卫生注册管理规定"以及"保鲜大蒜检验检疫方法"等标准和法规。
监管系统:主要为有效实施各项标准法规进行监控建立相应的管理和检验测试部门。
信息体系:主要为不断扩大大蒜出口贸易提供大蒜出口基地信息、国际市场信息,出口加工信息、农药残留检测和出境检疫信息以及有关大蒜外贸的最新动态。
贸易系统:主要保证出口产品安全到达进口国市场。作为产品与国际市场,生产者与经营者联系的纽带,提供各种与外贸有关的服务。
在这里我呼吁并建议由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大蒜委员会联络中国土畜进出口商会,以大蒜作为出口技术保障试点项目,组织全国有关各专家和业者,争取外贸部门领导支持,并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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