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本质:
1.道德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特殊意识形态。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归根结底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
首先,道德的性质和基本原则、规范反映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和内容,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关系,相应的就有什么样的道德。
其次,道德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在人类道德史上一切道德上的兴衰起伏、进退消长,从根本上说是源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
再者,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在阶级社会里总是反映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阶级性;同时,不同阶级之间的道德或多或少有一些共同之处,反映着道德的普遍性。
最后,作为社会意识的道德一经产生,便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其表现为道德的历史继承性,也表现为道德对社会发展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2.道德是社会利益关系的特殊调节方式。
道德是一种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身之间关系的特殊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与法律规范、政治规范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用善恶标准去评价,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来维持的,因此是一种非制度化的、柔性的规范。
道德作为一种调节方式,主要不是被颁布、制定或规定出来的,而是处于同一社会或统一生活环境中的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要求、秩序和理想。
道德通过社会的道德风尚和个人道德风范来调节利益关系。
3.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在本质上是知行合一的。
道德立足现实而追求理想,并以理想来改造和提升现实。道德通过一种实践精神,是特殊的意识信念、行为准则、评价选择等方面的总和,是调节社会关系、发展个人品质、提高精神境界等活动的动力。
道德的本质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道德即具有阶级性,同时也具有一般的社会属性。道德是具体的和发展变化的。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的观念标准,是指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的对错标准是特定生产能力、生产关系和生活形态下自然形成的。一个社会一般有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只涉及个人、个人之间、家庭等的私人关系的的道德,称私德;涉及社会公共部分的道德,称为社会公德。
道德相对主义者认为,道德和文化有密切关系:虽然人类的道德在某些方面有共通性,但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往往有一些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同样一种道德,在不同文化社会背景中的外在表现形式、风俗习惯往往也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