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市监狱的警察,09年初已调往本市的劳教所工作,有一年的时间里,这两个部门同属我们市司法局的二级机构,可前天市局人事部门告知,我现在的工作调动手续还压在人事局未予办理,我听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意味着什么?1、像我这种情况,正常的调动程序应该是怎么样的? 2、如果我的调动手续为办好,那么我现在到底是什么身份,是属于原监狱的干警,还是现在单位的干警,亦或是两个单位的干警都不是?哎,我对此很糊涂,希望有明白人能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