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6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什么是劳动合同,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

特点是什么:不一样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合同法

其它含义: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对方签订的纯劳资,劳务关系。2,承揽合同内容包括,质量,工期等等。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所以有‘劳动合同法’,‘合同法’之分。

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什么是劳动合同转签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必须互相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劳动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须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行政,不能是企业的党团组织或工会组织。
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即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后,成为另一方当事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一员,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任何任务。这种职业上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即双方当事人既是劳动权利主体,又是劳动义务主体,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义务完成工作任务,遵守本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
5.劳动合同的订阅、变更、终止和解除,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什么是制式劳动合同?

制式劳动合同是格式合同的一种,不同的是制式劳动合同是由 *** 机关确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遵守的劳动合同样板。

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企业如何自我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中的企业如何自我保护
劳动合同签订的过程是产生雇佣关系的双方互相制约的过程。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关系著劳动者的利益,更与企业自身的利益休戚相关,其中劳动合同中的这六大关键词举足轻重:
No.1招录条件
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满无正当理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留给企业的权利空间只有招录条件了,约定好的话,至少将来能有个正当理由和相不中的劳动者不签订合同,以保证招工质量。建议在条件中要约定劳动者的详细真实资讯,比如个人情况、工作经历等,包括应聘前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应聘前是否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刑事责任。这样,在将来一旦发现问题,完全可以以个人资料不真实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No.2 试用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除非法定的不能约定试用期的以外,企业应当尽量约定试用期,目的是为下一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充分的准备。另外,试用期时间要明确,不能超过法定时间,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企业必须赔偿。
对企业而言,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一是会失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考察机会,即使后来发现问题也很难单方解除合同。二是会增加企业成本,因为没有试用期就不能发试用期工资,加上还要缴纳社会保险金,其成本提高了很多。
No.3劳动报酬
在劳动报酬上,应当约定按劳分配原则和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考核情况以及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工作年限、奖惩纪录、岗位变化等,调整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以便奖优罚劣。但不能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No.4解除合同
比如可以约定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价值多少钱以上损害的(损害价值以甲方的核实为准)。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损失达多少钱以上的,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不服从企业的管理、工作安排或者拖延工作时间,除企业认为乙方有正当理由外,视为乙方辞职,乙方应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被录用后,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企业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等等。
No.5违约责任
虽然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的情况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但对培训服务期限和保密条款是允许约定违约金的,要充分利用该条款。
比如可以约定如果违反保密条款的,除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外,还应承担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多少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违反培训服务期的,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No.6商业秘密
资讯就是财富,因而企业要学会保守商业秘密,比如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技术方案、工程设计、非专利技术、实用技术及其他不为外界所熟悉的资讯。或给甲方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必须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释出、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资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资讯。

什么是劳动合同公证,劳动合同公证的作用

劳动合同不需要公证,需要用人单位在劳动局进行用工备案就可以了。

什么是358终身劳动合同

现在没有终身劳动合同的说,而且劳动合同法也没有相关规定,因此,劳动者可能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什么是长期劳动合同

你说的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续订书

1、劳动合同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延长劳动合同有效期的法律行为,即原有的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届满后仍然存续一段期限。在该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享受和承担原劳动合同存在时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续订的要求和劳动合同订立一样,应该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应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
 1.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和规定
劳动合同续订可以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的;(2)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则应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届满。
又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还应该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欲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日向劳动者发出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意见。征得劳动者同意后,才能续订合同。(2)劳动者若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续订合同。(3)劳动者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想续订劳动合同,但是未能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不得续订的情形和规定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法律法规才作出不得续订劳动合同的规定。例如,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也对不得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合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的规定》规定,已满5年的外国人劳动合同不得续订;以完成一定工作(工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存在续订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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