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上注明税后价格合法吗

在合同上注明税后价格合法吗

不含税价格写在合同里违法吗

在合同里面标明商品不含税是常见的一种商业行为,这种行为只要双方同意,并且依法交纳税费的,就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业务案例:

嘉诚公司在某市租赁了一办公场所,场地所有人为个人,在与对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时,对方不同意开发票,觉得麻烦,只同意按“税后价”签订合同,也就是说他只认到手的现金为25000元/月,至于其他的发票与税收问题公司自行去处理。

那么,公司在签订该合同时,需要考虑哪些税收?税前金额又是多少? 有何涉税风险呢?

一、代付税金:

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缴纳:5%的增值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地域差异)、3%的教育费附加、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12%的房产税、0.1%的印花税、20%的个人所得税

二、税前金额:

假设税前租金为:X

1、应纳增值税= X/(1+5%)×5%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X/(1+5%)×5%×7%

3、应纳教育费附加= X/(1+5%)×5%×3%

4、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X/(1+5%)×5%×2%

5、应纳房产税= X/(1+5%)×12%

6、应纳印花税= X/(1+5%)×0.1%

7、应纳个人所得税= X/(1+5%)×(1-20%)×20%

税后金额=X-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25000元

求得税前租金X=36813.43元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企业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的时候,统一采取按开票金额(不含税)预征1.5%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地域会有差异)。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可以凭纳税凭证到当地地税部门申请核实结算,多退少补。

三、涉税风险:

如果合同签订价格是以“不含税”价格签订的,即以25000元作为合同价格,那么,公司到税务部门代开的租赁费发票所缴纳的税金,不得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这样一来会让公司多承担费用却不能在税前扣除。

四、风险规避:

为了规避以上所述税收风险,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签定租赁合同:

1、在租赁合同中的租赁价格条款中应当载明税前租金价格,而不能签税后租金价格;

2、在租赁合同中的税费承担条款中应当载明,租赁期间有关税费由出租方承担,但由承租方代扣代缴,扣缴的税金从本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价格中扣除。

通过以上的案例分析,我们发现在日常工作中,所签订的合同存在太多的涉税风险,因此,当出现需要按税后价格签订合同时,尽量改变合同定价方式,应当按税前价格签订,税金代扣代缴,以规避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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