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看守所、拘留所在行政上归公安局管理,监狱在行政上归司法局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六条 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
看守所应当配备女工作人员管理女性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