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开普通增值税发票,急!!!!

我是购货方,销货方2009年3月开来普通增值税发票,12月告知我该发票已于11月重新开具,现在需要我将3月发具原票退回。(该发票为购置中央空调设备)
问题:1、原发票我以入账,无法退回。是否需要向对方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申请表。(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存在抵扣问题)
2、是否能款年度,红字冲抵,必须根据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冲抵。
3、如无法提供当地税局开具的申请表,是否必须将原票退回。3月该笔账务我如何处理。

(1)开红字发票要申请《开具通知单》,这是税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但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处无这种的规定。

(2)一般来讲,销售方当月可作废普通发票,跨月只能开负数发票再开正确的发票了,一般开负数发票前要追回购货方的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以备核查。对方说已经重开,证明他已经开了负数发票了。

(3)但是,如果购货方已经做账不能退回发票的话,其实销售方也可以开负数,不太严格。但有些省有明确的。如广东省,以下操作供你参考,这样做你的账目也清楚,到时什么检查、稽查也说得清楚:

根据《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国税〔2003〕627号)规定:......三、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务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四、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4)建议根据以上操作后,先冲3月发票,收到新发票再入账。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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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9
把对方11月份的发票入账,3月份的帐也不用调。你只要按照3月的发票给对方开票就行了,对方以你的发票做账,相当于把3月份的发票退回了。最好不要跨年度,现在开出来给对方发个传真件先做帐,原件快递就行了,两边都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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