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贸市场做买卖要缴税吗?

在农贸市场卖菜,已经缴纳管理费和摊位费,还需要缴税吗?这样合理吗 ?
不合理的话要怎么办?
请高手指教

  1、对于单位纳税人而言,主要涉及增值税(产品)及附加、营业税(服务)及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务管理较严格。

  2、对于个人经营,工商一般给发一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税务从简进行管理,按规定也要办税务登记证的。一般核定一个营业(销售)额并核定一个综合应税额,再要求你办一张银行卡,每个月按时存进核定的应纳税款就可以了。核定一个营业额之后,就可以发售给你发票,每月发票填开金额不超过核定营业额或者甚至一分钱都没有开出,都是按核定的税款进行纳税;若是填开的发票金额超过核定的营业额,差额部分就要另行计算缴纳税款。

  3、
  (1)在农贸市场里销售的主要是农产品,国家税法对于农业生产者(包括单位和个人)生产并销售的农产品(自产自销,相当于自己当农民,种出来之后再拿到市场上销售),基本全部是免税的。
  (2)在农贸市场里销售的非农产品,就要正常按规定缴纳税款了。
  (3)如果不是自产自销农产品,税收这块只是优惠,并没有免税。

  4、对策,你可以对税务人员一口咬定我就是自己种的或者合伙种的,然后拿来市场卖卖而已。农药、化肥价格又高,根本赚不到钱(主要用来应付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可以免税了。

  5、税收法规的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类、水果、坚果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免征企业所得税;
  花卉、茶、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基本没有什么优惠,只是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可以减征。

  6、从2008年9月1日起,集贸市场管理已停止征收。
  相关新闻链接http://news.qq.com/a/20080828/001131.htm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31
在哪里做生意都是要交税的,好好和收税的人商量,少交点好了。一般都是固定收多少的,税务局的人不会放过任何可以收税的机会,这和他们的收入、地方财政收入都是有联系的,现在都这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