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亲人办理贷款,找了我们三家做担保,当时说你三家帮我贷两三万块钱去,三家贷两三万感觉又不多,身为亲人这忙不帮不合乎情理,不含糊的就去了,我们都是农村的,到了银行 问有几亩地几间房,就让签字,当时也没看贷的多少钱,前段贷款一周年签字呢才发现贷了25W,前几天贷款人卖了东西我们以为是要还贷,晚上有人去要债发现家里人去屋空了,两天聚集来了很多要债的,才发现贷款人是借了很多的钱走的,现在银行已经上报了,把我们存款也冷冻了,这个贷款人会不会遭到相应的通缉呢,如果我们也没钱还,银行的贷款利息会不会继续滚呢?我们就该自认倒霉么,欠债的太多,即使卖他房子他家的房子我们也轮不上我们的份啊,我们该采取什么措施来最小的挽回损失呢,求懂法律的竭力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