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现住的房屋位于县城,近100平米,是1984年法院判给我爷爷和二爷爷两兄弟的,并有其两人共名的房产证,后不久老人都去世了,而我的父亲也10多年前去世了。几代更替,房产证也不知下落,但时至今日我们一直住在这,房屋也没土地证和房产证 眼看近几年附近地段繁华起来了 面临拆迁,买卖问题。去房产局,他们说老房子档案没有存入电脑查询不到。 家里只有当年的法院的判决书,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呢?
现在想去办两证 但不知道怎么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