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两证”的城镇房屋怎么办?

本人家现住的房屋位于县城,近100平米,是1984年法院判给我爷爷和二爷爷两兄弟的,并有其两人共名的房产证,后不久老人都去世了,而我的父亲也10多年前去世了。几代更替,房产证也不知下落,但时至今日我们一直住在这,房屋也没土地证和房产证 眼看近几年附近地段繁华起来了 面临拆迁,买卖问题。去房产局,他们说老房子档案没有存入电脑查询不到。 家里只有当年的法院的判决书,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呢?

带法院的判决书先去国土局补办土地证,然后再不房产证.
没有“两证”的房子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的必要条件如下:
1、贷款人须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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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2
带法院的判决书先去国土局补办土地证,然后再不房产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21
惨了,肯定要被拆了追问

现在想去办两证 但不知道怎么搞啊

第3个回答  2014-01-21
应该咨询律师
第4个回答  2014-01-21
去镇上 先问问 问问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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