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隐私权

父母翻阅自己写的日记(上锁的),里面写得有我的秘密,算不算侵犯我的隐私权?
不是啦。。。
我向我妈妈提什么条件的时候,她就说,除非我把日记打开给她看,她才答应我嘎。。。
而且,,我又没想把他们告上法庭。。。不要多疑咯、、
只是想让他们能尊重我的隐私权。。。
还有,我给我妈妈说的时候,她就说,我这么小就有隐私,要到高中有隐私才对。。。无语。。

在法律意义上算是侵犯了你的隐私权
违反了第十一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就是不得私自查看孩子的日记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通则还有点联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25
算。但是你真的想把他们送上法庭么?他们看也是关心你的发展,虽然方法不对,但是初衷是好的!你知道他们为什么翻看么,因为你们的沟通太少了。我建议你和他们坐下来,好好聊下!
第2个回答  2010-01-26
换位思考一下咯,家务事是最难解决的了,最重要的还是沟通。。
虽然已经侵权了,但告他们上法庭明显没什么可行性。。

在家长看来,孩子是不该有隐私的,因为你现在经历的事情,他们小时候也类似的经历过,他们会认为你有隐私是非常可笑的,而且他们想真诚的了解你、帮助你,他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你有隐私会让他们觉得难过。。
而对我们这些孩子来说,喜欢保留一些小秘密是很正常的,我们也会想自己悄悄的做一些事情,之后再给大人们带来惊喜,孩子是充满天真情趣的,完全透明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但无奈的是,大人们的情趣早被现实踢得老远了。。
我觉得要改变这一点,就要让他们享受到你给他们带来的惊喜,让他们至少在家里能够拾回生活的情趣,当然,具体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咯,相信你会有个幸福的家庭的~
第3个回答  2019-07-28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4个回答  2010-01-25
不算。因为你是未成年人,你的父母对你有监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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