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后未订立遗嘱,发现子女不是亲生的,还有没有法定继承权??

比如妻子有外遇生了孩子不是老公的
老公到死也不知道孩子不是他的,也没有订立遗嘱
后来遗产分割前其他继承人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
那这孩子还有法定继承权吗?
我觉得应该没有法定继承权
甚至这妻子也应该承担责任,丧失继承权

遗产继承首先要考虑被继承人(遗产所有权人)的意志。

至于亲生与非亲生子女的是否给予继承权或剥夺其继承权,要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思自治,也只有被继承人本人能够行使这一权利。其它关系人无权代位行使这一权利。被继承人现在死了,死前没有意思表示出,没有因某种原因予以剥夺某一人继承权,那么这个继承关系还是法定存立的。

继承关系除了嫡系亲缘之外,还有继养关系,收养关系,赠予处理关系等。虽然本案案例不是嫡亲关系,但其子女从出生开始就予认可了,并形成了抚养赡养关系,直到被继承人死前也没有法定的程序或手续解除这种关系,那么继承权就成立。
其它持有异议人无权来代位行使被继承人剥夺非嫡亲子女继承权的权利。

至于其母即使行为不端,有过过错,但婚姻关系存续着,错只属道德层面约束和规范的范畴,但不能剥夺她的法定继承权。
还有就是她还要首先分割共有财产的一半归她后,她再参与继承另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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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2
从法律上讲,有继承权。从其他方面也谈谈我的看法,上面所说这是片面之词。你永远不可能知道这个父亲到底知不知道真相,也许,这位父亲从这个孩子未出世就已经知道了真相。
第2个回答  2013-11-22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追问

严格来说,这个孩子不是生子女,不是养子女,也不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不符合这条法律规定哦

第3个回答  2013-11-22
  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任何一种子女的类型,无继承权。但是,其他继承人必须证明孩子确非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
  妻子在法律上有继承权,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虽然个人认为,继承法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过少。但是现实中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来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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