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古代男子却有“三妻四妾”,具体的“三妻”和“四妾”也是很有讲究的。
“三妻”是指一位“正妻”和两位“平妻”,“正妻”一般是父母指定的门当户对的人家,或者是娘家比婆家地位高一些的女子,父母们为了讨好一些比自己家大的宗族,为了儿子以后的青云路好走一些,就会求取大家族的姑娘,以求能得到庇护。所以正妻的地位很高,是家里的主人,连丈夫也要尊重正妻。而“平妻”的地位仅次于正妻,高于妾室。这是“三妻”说法。
而“四妾”就是一些陪嫁丫头来作为了小妾,正好是四人。小妾是用来开枝散叶的,一般是父母安排,但是也有例外,很多男子喜爱的小门小户的女子,也经常被接到府里当小妾。小妾的数量并不是严格的四个,可以是多个。小妾的地位最低,要伺候家中的丈夫和正妻,是家中的仆人,一个不顺眼是可以被卖掉的。小妾们见到正妻也要低头行礼,并且一应吃穿用度都没有正妻的好。
由于正妻大多是父母安排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都和丈夫没有爱情,男子们心里喜欢的女子却不一定能娶了当正妻,即使心里再喜欢,姑娘家如果家境贫寒,也很难成为正妻。相爱却不能相守的悲剧也数不胜数,男子喜爱小妾奚落了正室,“宠妾灭妻”的例子也有,但是不多,因为这件事会影响到男子的官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