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很明确说这是乱收费!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规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补考费、重修费……”教育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你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福建省物价局举报,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我也补充下,从03年开始每年10月国家都会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以前很多高校都有重修按学分收费的行为,经过这几年的治理,目前这种违规收费行为几乎都没有了,所以我也搞不懂你们学院为什么现在会这样。去举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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