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留证件延期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延期,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居留期限;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
办理程序:
外国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
一、申请对象
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
(四)已取得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需提交: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
2、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五)未取得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需提交: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
2、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六)参加文体活动的外国人,需提交:
1、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
2、相关函件及名单。
(七)外国文化中心工作的外国人,需提交:
1、持公务类护照的委派人员,提交《派遣国政府委派工作人员确认函》。
2、持普通护照的聘任人员,提交《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和工作许可证明。
(八)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如办理工作许可时已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提交健康证明,无需再次提交。
(九)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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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申请居留证件换发
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姓名、居留事由、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并参照前述规定提交与个人基本信息和居留事由变更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换发居留证件。
申请居留证件补发
外国人居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证件,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以补发居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