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假的。
1、《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他们聘用你应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显然这是一个骗局。
追问好的,谢谢你的忠告,的确是,他跟我签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
追答不用客气。能对你有所帮助,也是我回答问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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