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办理入户,需要补办出生证明的情况下,除了需要提供有效的亲子鉴定以外,还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的的“亲子关系声明”等资料进行办理的。
婴儿父母应提供以下全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管理机构永久保存。
1.由婴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
2.婴儿出生情况的旁证。旁证为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接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有关情况证明。
3.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4.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验证后的复印件。
亲子鉴定:
http://leaders.people.com.cn/n1/2015/1229/c178291-27988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