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问题

我以前在苏州的昆山和常熟交过社保,而且是分两次交的(分两次交是因为第二个单位的人比较懒没给我把之前的社保转移过来,所以现在有两个社保凭证),然后现在回到无锡工作了,又要交社保了,我希望这次可以把这些都转移到一起,然后我发现在参保凭证上注意事项有:其他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应携带此凭证及有效证件在3个月内到指定办理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想问问这条是什么意思,这三个月是从什么时候算起的 ,是从停止交社保算,还是从办理手续算。是不是过了三个月没有在当地办理登记手续社保就作废啊。我两个社保都早已过了3个月了,这要怎么操作啊,我都要疯了

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工伤和生育保险暂不支持异地转移。社保转移条件:1.女不能超过40周岁,男不能超过50周岁;2.已在社保转入地参加社会保险。社保转移流程:1、转出地申请、2、转入地参保、3、转入地社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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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8
应该是你开了参保凭证后三个月内办理转移手续,过来三个月可能是需要你在回原参保地社保局在开凭证。你现在在无锡交过社保没?要是有接收地或单位把参保凭证交给他们,相关手续还是问问社保局需要什么资料。追问

不是吧,这么麻烦,烦死了,我有两张凭证呢, 都要重新开,这麻烦了,那把两个凭证都转到一起会比较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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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12-18
从办理手续开始计算的。过期重新再办理即可。追问

什么叫办理手续,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去哪里办理%>_<%

追答

个人到原地社保打印参保凭证

第3个回答  2014-12-18
你好!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
第4个回答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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