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是属于县级市
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历史悠久,资源富饶,基础厚实,后发优势凸显。行政区划始于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设九龙县,隋朝改称感恩县,解放后县城定址黎族东方峒,因而称谓东方黎族自治县,1997年撤县设市。
东方市物华天宝,奇珍异禽,酸豆青梅,沉香花梨,珍奇林木数百种。素有“世界花梨看中国,中国花梨在海南,海南花梨数东方”之美誉。
东方城区依八所滨海而建,是海南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重化工业基地。对越贸易历史久远,边民交往世代结下友谊,是海南唯一拥有边贸政策的城市口岸,蕴藏着无限商机。
东方市是海南西南部的经济中心,海南岛第三大真正意义上的滨海城区,西南重镇,空气纯净,环境优美,市区驻地八所镇,市内有著名港口八所港,海南粤海铁,海南高速,海南西环高铁均通过市内,是海南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海岸线长84.4公里,有8港7湾,7个天然渔场,常见鱼类80多种,滩涂面积1125.3公顷,发展海水养殖、捕捞和制盐业有着广阔的前景。
东方市最早的居民是黎族同胞,早在四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黎族同胞在这里繁衍生息。在西汉设置九龙县前后,才有内地官兵和亲属迁入九龙县。从隋代起,开始有商人逐步迁入感恩县,唐、宋、元、明、清代,迁入者越来越多,出现了黎汉杂居、黎汉联婚的局面。民国时期,由于战乱、灾荒、疫病等缘故,特别是日军侵琼时,大批民众被杀,以及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的大干旱使东方市人口大量减少,人口增长相当缓慢。据史料记载:唐天宝元年(742年),感恩县有214户,876人,至1950年海南解放时,昌感县有79620人。历经1208年,人口才增长78744人,平均年增加379人。
解放后,由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为人口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人口增长较快。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昌感县有37653户,105337人;1996年,东方市有73159户,341636人,仅43年时间就增加了236299人。
1963年东方市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的生育政策,从1983年开始采取“四术”(结扎、放环、引产、人流)措施,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特别是1990年至1996年有较大突破,1993年东方市出生率为22.22‰,计划生育率为55.8%,计划外多胎控制率为24.2%,终于跨进海南省计划生育达标县的行列。1996年东方市计划生育率为59.6%,计划外多胎控制率为19.3%,被评为海南省计划生育达标县。
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东方市总人口为408309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5831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9991人,增长13.95%。平均每年增加4999人,年平均增长率1.31%。
折叠 民族
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东方市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21342人,占总人口的78.7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6967人,占总人口的21.30%,其中黎族人口83399人,占总人口的20.43%。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40383人,增长了14.37%,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2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9946人,增长了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