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干了10年的特殊工种按道理今年55岁可以退休了,可是查个人档案的时候少了以前国企改制前的工龄

以前是国企,哪有工资条这些证明,都是签名领发工资的,可社保局要求出示工资条的证明,个人档案一直不允许自己审核才封装,现在少了工龄都不知道,哎,以前国企这么黑的吗?

第1个回答  2018-11-16
我1982年到1992年干了10年的特殊工种后调入其他单位干的同样工作,劳动部人员说不是特殊工种,总工龄36年,今年55岁可以退休了吗
第2个回答  2018-07-23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7-04
补一些手续,想想办法。
第4个回答  2018-07-04
听蜀僧浚弹琴(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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