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怀着高兴的心情去 酒城花园 办理物业交付手续接房,当我们办理了交纳了尾款和维修基金什么的,办完了手续,售房部叫我们去下面的物业管理拿钥匙,正当我们去要钥匙的时候,物管的人就说先要交纳半年的物管费才能拿到钥匙,我们很不理解,房款全部缴清了,手续也办完了,确拿不到钥匙,为什么我们的钥匙不是开发商拿给我们,非要拿给物管扣押我们的钥匙,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啊!现在接近春节了,一般都会过了年装修,人都还没住进去就开始交纳物管费,就算现在一定要收取物管费,也不应该拿业主的钥匙当抵押,完全是霸权行为,这样的物管是在为业主考虑吗?据说酒城花园是打造五星级社区,第一天就感受到了五星级的霸权物管! 他们的做法对吗?希望大家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让大家看看评评理 给点意见和帮助 业主该怎么办?
无权。向业主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业主已经付了房款,则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交付房屋是代开发商履行义务,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主拒签业主公约或其他原因而不给业主房屋钥匙的行为,是将自己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关系附加到了替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中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无权。 向业主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业主已经付了房款,则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交付房屋是 代开发商履行义务,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不能以自己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