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和加拿大,名字中通常只包含一个中间名,在书写(特别是签名)时经常缩写(“中间名缩写”),例如将James Robert Smith写成James R. Smith,甚至直接省略为James Smith。
在其他英语国家人们经常会有多个予名,尽管他们的第一予名会更为熟知。而在其他的一些国家,“中间名”这一词汇仅仅是指那些本身位置上在最后,但却不是其姓氏的一部分的名字(例如一个人可以以他母亲的婚前姓作为中间名)。
扩展资料
由于计算机数据库的应用日益广泛,中间名的使用有些麻烦。计算机数据库在存储个人信息时,只允许使用一个中间名,甚至中间名的首字母,这就剥夺了使用多个中间名的人在此类数据库中使用全名的可能性。
特别是在政府记录或法律数据库中,这一现象被批评为“出于文化或宗教原因对拥有多个中间名的人的歧视”。当然,这种现象基本上局限于讲英语的国家,因为其他国家有不同的命名实践,对应于一个可以适应多个中间名的数据库的开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间名
在英语国家,由于传统因素或为了表达敬意,亲戚或其他父母崇拜的人的First Name经常被用作孩子中间名。因此,很多孩子的Middle Name就是他爷爷的名字。
除了表达纪念和尊敬,中间名还用来区分重名。通常用来区分一家叫同一个名字的爷爷、爸爸和儿子。也可以区分其他的同名者,英语国家同名者很常见都是固定叫法,男女不能混用名字。
扩展资料:
英文名最开始起源自英格兰。现在,包括英格兰在内的英语世界任何地方,一个完整的英文名通常包括名(在英文里叫 given name, first name, 或者Christian name),以及姓(在英文里叫 family name, surname)。英文名里的姓还可以由几个姓一起构成,也就是所谓的中间名。
传统的英文名词源来自拉丁语、希腊语或者日耳曼语, 比如:Daniel, David, John等。此外,英文名最开始也用于表示政治支持或赞助,比如: Cecil, Gerald, Howard, Percy等,当然这种政治意味现在都消失了。现代欧美人选择某个英文名,主要是依据个人喜好,或者继承家族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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