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少年儿童图书馆与成人馆一样,读者服务是其工作的主旋律。因为只有服务体现图书馆生存的价值,只有优质的服务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才能适应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1.平等性原则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明确指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日本的《公共图书馆的任务和目标》中指出:“公共图书馆既是提供从幼儿到老年人自我发帖承认场所。
同时也是居民获得信息,欣赏文艺,创造地区文化的场所。”图书馆的各项工作,有这样三句话很值得欣赏:“一切为了读者”,“为了一切读者”,“为了读者的一切”,这三句话言简意赅,概括了这样一个深刻的含义:图书馆是为读者存在的,图书馆的服务是平等的。
读者的需要就是图书馆努力的目标。少年儿童图书馆是公共图书馆的一部分,主要为学龄前儿童(1-3岁)至高中三年级(17,18岁)的少年儿童服务,以及为少年儿童工作者服务。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者是少年儿童的课外老师,要尊重少年儿童成为读者的权利。
尊重他们对知识资源自由选择和平等获取的权利,做好“为书找人”和“为人找书的工作;另一方面,还应尊重少儿读者的平等人格,真诚地为他们服务。
亲切地与他们交往,以诚恳、友善、和蔼的态度创造出一个融洽、和谐、健康、愉快的教育情境,使他们乐于学习,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
2.针对性原则
少年儿童图书馆的读者年龄不同,包括低幼儿童、小学生、中学生、少年儿童工作者;兴趣爱好个性特长不同,有的喜欢文学,有的喜欢数理,有的喜欢电脑,有的喜欢书画,有的为了工作。
不同层次的读者有不同的需要,应该分别进行研究,要认真分析多层次读者的阅读心理,想读者所想,急读者所急,针对不同的读者,提供不同的服务。
3.无偿公益性原则
少年儿童图书馆是国家投资兴办的、旨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公益事业,肩负有指导少年儿童读好书的光荣任务。在开展各种活动中,应尽力寻求社会赞助,而决不可向参加活动的学校及学生本人收取额外费用;向少儿读者公开图书包袱乐邦。
使他们能够在免费借阅少儿图书馆书刊的基础上,免费学习文献检索知识,包括电子文献资源的获取和网络利用知识。无偿公益性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在图书馆界的独特体现。现在,已有不少图书馆实行读者到馆办证免收工本费甚至押金,完全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