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历法咋、是周代的

如题所述

在我国,根据传说,在黄帝时代就已经有了历法,但不足为凭。帝尧时代有粗疏历法的
传说,可能还稍有根据,据成书于春秋时代的典籍《尚书·尧典》所载,帝尧曾经组织了一
批天文官员到东、南、西、北四方去观测星象,用来编制历法、预报季节,但有关历法的材
料至今尚未发现。

成书年代不晚于春秋时代(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的《夏小正》按12个月的顺序分别记述了当月星象、气象、物候,以及应该从事的农业和其他活动。
由《夏小正》给出的记述可以推知,夏代历法的基本轮廓是,将一年分为十二个月,除二月、十一月、十二月之外,每月均以某些显著星象的昏、旦中天,晨见、夕伏来表示节候,这虽然不能算是科学的历法,但称它为物候历和天文历的结合体可以的,或更确切地说,在观象授时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尚书·尧典》中也记载了古人利用显著星象于黄昏出现在正南天空来预报季节的方法,这就是著名的“四仲中星”,书中说:“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推求可知,“四仲中星”至晚是商末周初时代的实际天象,可见,至迟在商末周初人们利用星象预报季节已经有相当把握了。

夏代已经有天干纪日法,即用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十天干周而复始地记日,夏朝末代的几个帝王有胤甲、履癸等名称就是佐证。商代在夏代天干纪日的基础上,发展为干支纪日,即将甲、乙、丙、丁„„十天干和子、丑、寅、卯„„十二地支顺序配对,组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六十干支,六十日一周循环使用,在出土的商代武乙时的一块牛胛骨上面刻着完整的六十天干地支,两个月共计60天,这也许就是当时的日历。还发现,有一组胛骨卜辞记着两个月共计59天,这证明商代已经有大、小月之分了,即大月30日,小月29日。另外,卜辞中还有分一年为13个月的多次记载,这又证明商代已经用闰月来调整节气和历法的关系了。从大量干支纪日的材料分析,学者们对商代历法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商代使用干支纪日、数字记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有闰月,亦有连大月;闰月置于年终,称为十三月;季节和月份有较为固定的关系。

周代在继承和发展商代观象授时成果的基础上,将制订历法的工作推进了一步。
周代(大允是春秋中叶,即公元前600年左右)已经发明了用土圭测日影来确定冬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长的日子)和夏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短的日子)等重要节气的方法,这样再加上推算,就可以将回归年的长度定得更准确了。周代的天文学家已经掌握了推算日月全朔的方法,并能够定出朔日,这可以从反映周代乃至周代以前资料的《诗经》中得到证实,该书的《小雅·十月之交》中记载到:
“十月之交·
朔月辛卯,
日有食之,
„„彼月而食,
则维其常,
此日而食,
于何不臧?”
“朔月”二字在我国典籍中这是首次出现,也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地记载日期(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的一次日食。
周代历法的第三个进展是,到春秋末至战国时代,已经定出回归年长为365日,并发现了19年设置7个闰月的方法。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诞生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科学历法——四分历。在欧洲,罗马人在公元前43年采用的儒略历中,也用365日这个数据,但比我国晚了大约500年左右。19年7闰法,古代希腊人默冬在公元前432年才发现,比我国也晚大约100年。四分历的问世,标志我国历法已经进入了相当成熟的时期。当时各诸侯国分别使用的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即人们所统称的古六历,其实都是四分历。四分历问世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历代编历家屡有改革,遂使中国古代历法不断完善,内容亦日趋丰富起来。对四分历的第一次改革,当属西汉武帝时期由邓平、落下闳等人提出的八十一分律历。由于汉武帝下令造新历是在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故把元封七年改为太初元年,并规定以十二月底为太初元年终,以后每年都从孟春正月开始,到季冬十二月年终。这部历法即叫做《太初历》。这部历法朔望长为29日,故称八十一分法,或八十一分律历。

《太初历》是中国有完整资料的第一部传世历法,与四分历相比其进步之处有三点:以正月为岁首,将我国独创的二十四节气分配于十二个月中,并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从而使月份与季节配合得更合理;行星的会合周期测得较准确,如水星为115.87日,比现在测量值115.88日仅小0.01日;采用135个月的交食周期,即一食年为346.66日,比今测值只在0.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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