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一种新的广告模式,这种模式的收益很大,我想把它提供给联众。但是因为它不像某种软件比如当年比尔盖茨的微软,ibm不用,他可以自己干。这种东西可能说出来就谁都知道了,如果公司反悔而事后又采用我也没办法保护自己的利益。我想知道,现在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其他经验,是否有什么办法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可以实施。因为这种模式还不知道是否够得上知识产权保护。那么什么样的可以算知识产权,就广告而言,一种新的方式,能申请知识产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