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前未婚夫签的(未领证),所有手续签字都是他,包括契税发票等等都是他的名字,但钱是我出的,因为是购买的二手房,所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原房主直接过户到我的名下,没有前未婚夫的名字。现在的情况就是除了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其他所有材料都是前未婚夫名字,这样的情况对我和我现在的老公今后的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吗?比如我迁入户口(当地购买商品房可迁入户口),以后小孩上户口,房屋售卖、过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