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我叔叔婶婶是二婚,结婚时婶婶有俩个儿子,与叔叔无血缘关系且都已成年,叔叔在世时与婶婶立下遗嘱:他们共有的房子叔叔所占50%归我,婶婶的50%由她两位儿子共同所有。叔叔退休后在我家住了10年直到他百年,后事由我和婶婶的两位儿子共同完成。遗嘱未公证,但是叔叔自己写的,有他和婶婶的签字和日期。现在婶婶儿子想购买我50%的权利并对房子进行过户,房产局要公证处出证明,公证处说遗嘱没有被公证,只能法定继承。请问:
1.对于叔叔的遗赠,我没有书面表示接受,只口头接受。并一直赡养他至百年,我爸爸(叔叔的哥哥)我邻居等能作证,这样能证明我表示接受了这份遗赠吗?
2.房子过户只能办理法定继承了吗?法定继承的话我这50%还有效吗?
3.如果按法定继承办,哪些人法定继承权?叔叔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哥哥在世,妹妹已过世,但妹妹有子女;婶婶也已过世,有两个儿子

  其实没那么麻烦,从你说的情况看,你叔叔的遗嘱你婶是认可的,那就不关公证什么事情了,你们私下解决就可以了。如果实行遗嘱继承,虽然该遗嘱合法有效,但没有公证,需要到法院去解决,太麻烦了。
  首先你要确定该房屋产权属于谁,也就是说该房子现有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如果是你,那么你就和你婶的儿子签署房屋买卖协议,让他出一半的钱把房子卖给他,然后拿着协议到房产处重新变更房产产权就可以了。
  如果该房屋产权属于你叔叔,你可以直接让你婶的儿子给你一半的钱,然后他们直接法定继承就可以了。反正他们要买。
  此外,你说的情况中的涉及的法律东西简要介绍如下:
  1、根据继承法规定:你叔叔的遗嘱合法有效,他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但是产权过户只认公证的东西,这涉及一系列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是自书遗嘱,你们要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并不是说自书遗嘱无效,中间环节太麻烦了。
  2、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你的行为视为接受遗嘱。
  3、如果按法定继承,那只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进行,法定继承的话第一继承人是你婶婶、你婶婶和叔叔的儿子、你叔叔的其他子女、你叔叔的父母。其他人一般是没有继承权利的。
  4、如果法定继承,你是什么也没有了,你婶婶的继承份额也要被其他人分走(如:你叔叔的父母、你叔叔的其他子女包括私生子女),对你们都没好处,而且有遗嘱在前,是不能进行法定继承的。
  5、 自书遗嘱是国家规定的遗嘱形式之一,只要符合继承法第十七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规定,就是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本不用去公证或经法院判决后再生效,但理论和现实往往有一些差距,所以对你提供三点法律意见:

  (1)打一个确权官司:以自书遗嘱为证据,以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婶婶)为被告,请求法院确认你的继承权。凭法院的生效判决就可以去解决有关继承的问题。

  (2)如果不想打官司,也可以告房产处。
  (3)走我最开始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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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8
广东胡律师:

1、你叔叔口头立遗嘱时是在他情况危急时,还是在平常说的,如果是前者的话你有证人证明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是在平常说说的话这个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2、没有你叔叔的遗嘱这个房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办,你那50%的口头说是无效的;

3、你叔叔的法定继承人是他的太太再婚的婶婶,婶婶的两位儿子是否有有对你叔叔尽赡养义务,要没有的话全部由他再婚的太太继承。

你叔叔的哥哥和妹妹都不属于他的法定第一继承人,继承不了他的遗产。
第2个回答  2009-11-18
就你所说的情况,试着给你分析下:
1、第一个问题是,遗嘱是否有效?只要你叔叔和婶婶当时所立遗嘱是他们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该遗嘱是有效的。这样你能够获得该房产的50%产权,公证处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综合你的问题,该房产应该可以过户,你50%可以继承。如按法定继承就没你的份。但你不用担心,你婶婶的儿子是认可的,即使按公证要求法定继承,其2人可以先和你钱都购买协议,以后不出示,他们就一样可以办理了。
3、如按法定继承,即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子女、父母、配偶。按你所述,只有你婶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而你爸爸和你姑姑则没有继承权。你婶婶过世了,由她两个儿子继承。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09-11-18
1. 遗嘱不需要你的确认书面确认。自书遗嘱并且写好时间,还有签名是完全有效的。当然公证处没有办法证明遗嘱的真伪,所以你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确权诉讼,要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法院可能会对笔记进行认定。这样你的手头的自书遗嘱就有了法律效力。只要是亲自手写的,一定有效,再说你叔叔只处理自己名下50%的房产,完全合法。

2. 不一定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你50%的分额肯定没有。你叔叔如果没有亲生儿子,或者没有父母健在那么你的婶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你一点点也没有。所以还是参考我第一点的回答进行操作。

3. 听你所说你的叔叔先于婶婶过世,那么叔叔的遗产全部由婶婶继承,婶婶的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所有遗产。也就是说你们家这里一点也没有了哦。
第4个回答  2009-11-18
遗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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