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一年了还能打官司吗

如题所述

工伤超过一年了还能打官司。
工伤职工在超过一年后仍有权提起诉讼,但需注意,超过一定时限可能会影响伤残鉴定的结果和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职工应在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后,及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病历材料以及身份证明原件。如果超过规定时限,可能会因伤情恢复而影响鉴定结果,进而影响胜诉权和赔偿。因此,尽管可以起诉,但应尽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
1、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应当由受伤员工或其代理人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工伤认定时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受到工伤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特殊情形处理:对于因特殊原因超过时效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4、工伤认定争议:如果与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结果上存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诉讼时效:工伤认定完成后,如需进一步主张权利,应在仲裁裁决作出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尽管工伤职工在超过一年后仍可提起诉讼,但为避免超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而影响伤残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应在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交相应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确保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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