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1-28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指的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当中的一种对因工致伤的劳动者进行的一次性补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级伤残赔偿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赔偿25个月工人工资,三级伤残赔偿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赔偿21个月本人工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五级标准赔偿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赔偿16个月本人工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因为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并且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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