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让一人上一整天班(24小时),然后再休息两天,如此周而复始,用人单位有没有违反劳工法?

如题所述

应该是综合工时。
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既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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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6
没有
第2个回答  2021-02-14
我们领导让我一个人上班(24小时制)连续上五个月,今天是第三天,我熬不住了。就因为犯了一点错!可我总感觉他就是针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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