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太平洋保险公司要交300元合法吗

我前几天刚进太平洋保险公司,公司的门槛真的很低,基本上去面试就可以入司,刚开始他说要带180元做培训费,我到了公司签了代理人合同,他说要交300元保证金,当时我没带够钱,他说可以等培训完了再交,培训那天我发现只有我的年纪算是最小的,今年21岁,70岁的老大爷都去培训,我当时就觉得那么大岁数出来做保险是不是不太适合,而且还问了一起培训的人,他们好像都不用交什么保证金,开始对这家公司产生怀疑了,所以就随便听听摆了,今天培训结束了,可我感觉这家公司保险产品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就是这种销售方式有点像传销,就是叫你也去买他的产品之后再去卖,现在有点反感这家公司了,他叫我明天去公司报到,可能会问我要300块保证金,300块是小,我是怕到时候公司又会以什么借口说要交什么乱七八糟的费用,如果不去公司上班这样算不算违约什么的??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听了那么多意见和建议 那我现在不去上班也没有违约是吗?180元的培训费交了,我去了培训,那个钱无所谓,就是说这押金,别人都没有交,为什么我一定要交,所以我决定不交这个钱,也许他们也不会让我去上班了吧!

任何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都不能收取入职保证金,这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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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是违法的,因为任何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向求职者收取保证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举报,如果你没有钱劳动合同,不去上班也不是违法的,但是你交了培训费吧.
其实保险公司很多都是有问题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15
广东胡律师:

任何单位无权以各种理由在入职前收取押金,你可以上劳动局举报该保险公司。
第3个回答  2009-11-15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用人单位在招人时不可收取任何费用
第4个回答  2009-11-15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者变相收取押金或者保证金。
因此,太平洋公司要300块保证金的作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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