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城市,县级市其实还是县,但在人口、经济等综合方面指标比县高。地级市和村都不是国家行政区划中的一个级别,我国行政区划分为省、县、镇三部分!而城市又分为省级城市,如北京上海。副省级城市,如一些省会城市。地级市、副地级市和县级市等等。
例如辽宁的沈阳市就是地级市,沈阳市管辖的新民市就是县级市。河北省的保定市是地级市,保定市管辖的定州市就是县级市。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级市”之称。
中国大陆自1980年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镇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县级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1983年起,县级市作为行政区划术语正式确立下来。
1、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级市”之称。
2、县级市一般由地级行政区管辖或由地级市代管 ,但需要注意的是:个别县级市独立于地级行政区之外单独建制,由所在的省级行政区直接管理,该类县级市与地级行政区基本享有相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这类县级市为“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俗称省直辖县级市。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行政级别比大部分的县级市要高,比地级市要低。
3、直辖市是作为省级行政单位,直属于中央管辖,直辖市是和省是同级行政单位。市分为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
4、直辖市如上海属于中央管辖,在江苏:南京市副省级城市,那苏州是我们常听的地级市,,昆山又是苏州属下的县级市。
扩展资料:
我国城市行政级别
一、正部级(正省级)
4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直辖市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直辖市与省辖市、地级市管辖区域相同,下辖:区,县,市(县级)。
二、副部级(副省级)
10个省会城市所在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副省级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同级。重庆曾经一直是副省级城市,1997年成为省级的直辖市。其最高行政官员(市长)对应的行政级别为副省长级(副部长级)。重庆是第一个副省级城市。
三、计划单列市
计划单列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所有副省级城市早先都是计划单列市,后来规定省会城市不再设为计划单列市,所以上面的10个计划单列省会都已经相继取消了,现在的计划单列市只剩下厦门、宁波、青岛、深圳、大连等
5个非省会城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无需上缴省级财政。我国目前的计划单列市有五个,分别是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和厦门。它们享受着省一级的经济权限。
四、准副省级
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城市行政等级
县级市与地级市的区分:
县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属于县级行政区,由地级行政区管辖,地位与县、区(市辖区)相同。直辖市没有县级市,个别县级市由省级行政区管辖。
地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为地区级别的"市",故称"地级市"。截至2015年4月,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共计334个,包括291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10个地区、3个盟。
地级市一般都下设"市辖区",但截至2015年6月,甘肃省嘉峪关市,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海南省三沙市和儋州市共5个地级市未设"市辖区",俗称"直筒子市",另外一些地级市还代管县级市。副省级市的行政区类别也是地级市,但其行政机关的行政级别比普通地级市的高。
可见,县级市通常是归地级市管辖的,地级市的市长是通常正厅级,县级市的市长是通常正处级,所以地级市比县级市的级别高。
扩展资料:
县级市设立标准
(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00人以上的县,达到下列指标,方可撤县设市:
1、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含县属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工、长年临时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镇、街、村和农民集资或独资兴办的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城镇中等以上学校招收的农村学生,以及驻镇部队等单位的人员,下同)不低于12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15亿元(经济指标均以1990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10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100元,总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二)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0人至400人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撤县设市:
1、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10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7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业的人口比例不低于25%,并不少于12万人。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70%,并不低于12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8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80元,总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0%,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5%,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地级市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县级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