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怎么改革

如题所述

一、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立、改、释法,以良法促进城市管理发展,推出良法维护人民利益,推动城市经济和谐发展,提高城管执法成效;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通过暴力、威迫等不尊重人民权益的方式执法,在重视法律教育的同时通过人性化的方式进行执法,尊重人民权益,不受外界所干扰,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严格遵照法律执法;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当前社会大众对城管的刻板印象,在不断加大执法队伍的同时,全力推进科技执法的步伐,加强人机合作,每个城管执法人员出巡执法佩戴执法记录仪,准确记录执法全程,破除执法后的污蔑,为城管公正执法正名;
四、提高执法队伍法律意识。社会媒体大众曝光的城管暴力执法现象确存在,面对错误勇于承担改正。因此,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要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执法实践培训,规定执法人员要记录出外执法的行为过程并总结执法成效、执法影响甚至执法漏洞及改善方案,定期组织开展执法经验交流,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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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5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是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组织,是在20世纪90年代国家法律确定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背景下产生的。城管“无所不管”,多数情况下是“借法执法”,即履行职能主要是执行其他部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现实中城管的着装、标识、公务用车、执法工具“五花八门”,而因其“无所不管”常常导致自身成为角色分裂的执法者。
  城管执法问题突出,表现为:缺少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资格;职权不清,与相关部门缺乏配合;执法观念滞后;在具体执法中,“治标不治本”。
  城管队伍鱼龙混杂:既有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进入城管编制,并且通过了相关执法资格考试,属于具有执法权的“正规军”,又有协助正规城管工作的协管员和承担城管外包工作的“雇佣军”,还有业务多次外包后产生的或完全冒充的“伪军”。
  部分城管人员在现实中的不当行为对于城管形象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社会民众对之已经形成刻板印象。一方面,大众从心理上往往将受害的小贩视为自己同一阶层的人群;另一方面,城管的“恃强凌弱”、“公权私用”的行为确实大量存在。于是民众往往从负面的角度去理解关于城管的信息。这就促成了社会对城管的刻板印象,而刻板印象一经形成就很难改变。
  城管网络动词高频词数据显示,在全网和在微博,网友对城管的网络情感均以负面居多,自媒体对城管评价更差。不同地域网民对于城管的关注度存在差异,可以推断出两项结论: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东部地区城管受到网民的关注度大;大城市城管受到更大关注度。
  改革建议:
  一是制度变革与微调。政府出台全国统一的城管管理办法势在必行:首先,制定全国通行的专门法规,取代地方性的管理条例;其次,理顺城管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确定统一的归属部门;第三,统一“硬件”,包括城管的制服、臂章、执法工具、执法车辆的规格等。
  二是媒介形象修正与改善。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与传统媒体积极沟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特别在面对负面新闻时不推脱,在第一时间摆出一个易于让群众接受的姿态;用诙谐幽默的方式应对网络媒体的恶搞,城管可以运用视频、音乐等多种形式“反恶搞”;利用微博建立改善形象的新窗口,如专人负责、申请认证、发布信息平民化、针对相关热点问题主动发起讨论等。
  三是理念的转变与提升。包括:城管核心理念应为民服务,需要更多地突出“服务”色彩,在具体的工作中,从民众角度出发,简化各种手续的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城管部门不能外包执法权力和责任,外包的只能是城管的服务职能,城管也应该对雇佣人员的负面事件承担责任;城管需要重点化解与流动摊贩的矛盾,可以协助解决小贩就业问题、推行分区治理、定时定期举办集市等;城管还需要注重队伍建设,同时利用新兴科技帮助改善执法。
  四是公共治理方向和探讨。公共治理是指将包括普通公民、治理对象、第三方机构等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纳入到城市管理主体当中,并通过相关的法案、法规对这一模式进行制度化,创造诸如政府与社区、流动商贩三者之间达成的协商与合作、多方谈判、合约信用和自治规则,从而规避城管执法目的和执法行为的变异。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28
看您具体指哪一方面了。笼统讲,城管部门是综合性执法部门,通俗讲就是所执行的法律都是别的部门不爱管的,是给政府各个部门兜底的。这个部门存在的积极方面是,防止出现问题后各职能部门互相扯皮,有些问题比如路边摆摊造成交通拥堵,以前你反映给交管部门,他们会说摆摊应该找工商,工商又说堵车你得找交警,这就造成了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没人管、政府出台了政策无人执行的情况。
但是城管执法也存在好多问题,比如执法程序、监督机制、部门定位、人员编制等等很多方面不完善。很多地方的城管居然属于公共事业部门,这几乎违背了执法单位设立的初衷。所以改革是必然的,怎么改革才是要讨论的问题。
第3个回答  2018-01-30
这个东西吧。
改革不改革的。
其实都那么回事。
呵呵呵~
城管多厉害呀。
权限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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